哪些财产不算破产财产
宣城刑事律师
2025-04-26
1.特定财产不算破产财产,像债务人因仓储、保管等合同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以及担保物灭失后的代位物。
2.有优先权的财产,若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后的剩余部分,才计入破产财产。
3.特定物买卖里,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付全款的特定物,也不在破产财产范围内。✫✫✫✫✫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特定财产不算破产财产,包含债务人基于多种合同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担保物代位物等,部分有优先权财产及特定物买卖中已完全支付对价未转移占有的特定物也有特殊情况。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等合同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其所有权不属于债务人,自然不算破产财产。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该财产所有权仍归对方,也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性质特殊不能纳入破产财产范畴。担保物代位物本质是担保物的转化形式,有其特定用途,不算破产财产。有优先权的财产,在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后剩余部分才计入。特定物买卖中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未转移占有的特定物,从公平角度也不应算破产财产。如果您在破产财产认定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特定财产等多种财产不算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债务人基于仓储等合同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担保物灭失后的代位物。另外,有优先权的财产,在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后剩余部分才计入破产财产,特定物买卖中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也不算破产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企业在经营中应准确识别和区分各类财产性质,避免将非破产财产错误处理。
2.对于涉及的相关合同和法律关系,要妥善保存证据,以便在破产程序中明确财产归属。
3.权利人要及时行使优先受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特定财产如基于仓储、保管等合同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这类财产本就不属于债务人,不应纳入破产财产。
(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因其所有权未转移,所以不构成破产财产。
(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因其性质特殊,不能作为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4)担保物灭失后的保险金等代位物,有其特定用途和归属,不算破产财产。
(5)有优先权的财产,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有剩余时才计入破产财产。
(6)特定物买卖中,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但未转移占有的特定物,不应被当作破产财产。
提醒:在涉及破产财产认定时,需准确区分各类财产性质,若对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涉及债务人基于仓储等合同占有他人财产情况时,财产所有权人可凭借相关合同等证据,要求债务人返还该财产。
(二)对于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人可依法主张取回。
(三)遇到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不可将其列入破产财产。
(四)担保物灭失后的代位物,其归属按担保相关约定处理,不纳入破产财产。
(五)有优先权的财产,权利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放弃优先受偿权。
(六)特定物买卖中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但未转移占有的特定物,相对人可凭借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主张该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优先权的财产,若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后的剩余部分,才计入破产财产。
3.特定物买卖里,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付全款的特定物,也不在破产财产范围内。✫✫✫✫✫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特定财产不算破产财产,包含债务人基于多种合同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担保物代位物等,部分有优先权财产及特定物买卖中已完全支付对价未转移占有的特定物也有特殊情况。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等合同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其所有权不属于债务人,自然不算破产财产。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该财产所有权仍归对方,也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性质特殊不能纳入破产财产范畴。担保物代位物本质是担保物的转化形式,有其特定用途,不算破产财产。有优先权的财产,在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后剩余部分才计入。特定物买卖中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未转移占有的特定物,从公平角度也不应算破产财产。如果您在破产财产认定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特定财产等多种财产不算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债务人基于仓储等合同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担保物灭失后的代位物。另外,有优先权的财产,在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后剩余部分才计入破产财产,特定物买卖中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也不算破产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企业在经营中应准确识别和区分各类财产性质,避免将非破产财产错误处理。
2.对于涉及的相关合同和法律关系,要妥善保存证据,以便在破产程序中明确财产归属。
3.权利人要及时行使优先受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特定财产如基于仓储、保管等合同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这类财产本就不属于债务人,不应纳入破产财产。
(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因其所有权未转移,所以不构成破产财产。
(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因其性质特殊,不能作为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4)担保物灭失后的保险金等代位物,有其特定用途和归属,不算破产财产。
(5)有优先权的财产,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有剩余时才计入破产财产。
(6)特定物买卖中,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但未转移占有的特定物,不应被当作破产财产。
提醒:在涉及破产财产认定时,需准确区分各类财产性质,若对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涉及债务人基于仓储等合同占有他人财产情况时,财产所有权人可凭借相关合同等证据,要求债务人返还该财产。
(二)对于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人可依法主张取回。
(三)遇到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不可将其列入破产财产。
(四)担保物灭失后的代位物,其归属按担保相关约定处理,不纳入破产财产。
(五)有优先权的财产,权利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放弃优先受偿权。
(六)特定物买卖中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但未转移占有的特定物,相对人可凭借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主张该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一篇:离婚女方要房子要孩子要钱怎么办
下一篇:暂无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