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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屋是谁的财产

吴亮律师2025-08-17宣城刑事律师

法律分析:
(1)一方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依据法律规定,此房屋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婚后也不改变性质,在离婚等情况下另一方无分割权。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该房屋产权归首付方。不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首付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按双方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婚前购房涉及诸多法律细节,不同出资和登记情况会导致房屋归属不同,建议在购房时明确出资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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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房屋归属情况多样。一方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属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屋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补偿另一方。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避免纠纷,可采取以下措施:
1.婚前购房时,保留好付款凭证,明确出资情况。
2.若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和份额。
3.涉及婚后共同还贷,注意留存还贷记录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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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购买房屋归属分多种情况,一方全款登记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首付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双方婚前共同出资,按登记情况不同可能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或属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是基于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且资金完全来自一方个人,所以房屋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行为及对应增值是夫妻共同投入的结果,所以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首付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而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体现了公平原则,若登记双方名下则明确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大家在婚前购房归属问题上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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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购房时要明确出资情况,保留好付款凭证等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以证明自己的出资比例。
(二)若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出资份额、房屋归属等事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要注意保存好还款记录,以便在离婚时确定共同还贷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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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是其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子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有,离婚要补偿另一方。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登记双方名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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